转发:中房学关于完善2022年度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档案业绩填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栏目: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2
中房学〔2023〕7号各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为了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档案管理,充分发挥信用档案作用,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全国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业绩排名等基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查完善信用档案相关信息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关于建立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应当将所完成的全部估价项目通过信用档案系统上报。
为了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档案管理,充分发挥信用档案作用,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全国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业绩排名等基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关于建立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应当将所完成的全部估价项目通过信用档案系统上报。对未真实、完整上报估价项目信息的,将责令整改并将记录为机构不良行为。各有关机构可登录“全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系统”(网址:http://gjxydaxt.cirea.org.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选择“估价信用档案”栏目下“估价项目填报”功能,检查所填报的项目名称是否详实,估价目的是否正确,建筑面积、土地面积、评估总价值等数值是否准确。如有不完整、错误、遗漏的信息,请自行完善更正。请各机构使用管理系统“估价信用档案”栏目下“年度财务指标填报”功能,据实填报本机构2022年度营业收入(含分支机构收入,不含子公司及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法人机构收入)。同时将本机构向税务部门申报后的2022年12月当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以及税务部门开具的2022年度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扫描件上传。请各机构于2023年2月24日前完成上述各项工作,逾期填报提交的信息,2022年度业绩排名中将不予采用。我会将采取批量核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机构填报的信息进行检查,对填报信息存在虚假、缺失或者明显有误的,将视为无效信息予以删除。我会将结合机构填报的有效信息以及全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中的房地产估价师人数、信用信息等数据,对2022年度一级机构业绩等进行排名,并于2023年3月发布,届时请关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中国房地产估价”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结果。该项工作我会不会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有偿宣传等活动。如有单位和个人借机收取费用的,均为冒充、欺骗行为,请勿轻信并及时报警。各机构在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我会客服电话010-8808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