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改十条】
栏目: 陕西省相关法规 发布时间:2013-11-15
西安市城改办出台加快城(棚)改项目手续办理工作10条措施为进一步加快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手续办理工作,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顺利进行。按照市委、市政府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转作风、促民生的部署要求,市城改办出台加快手续办理10条措施:  一、城中村和棚户

西安市城改办出台加快城()改项目手续办理工作10条措施


为进一步加快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手续办理工作,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顺利进行。按照市委、市政府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转作风、促民生的部署要求,市城改办出台加快手续办理10条措施:
  

一、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手续办理中,在确保总体指标不变、安置和公建配套优先的前期下,根据手续办理情况,可按照项目实际进行合理分期。项目分期由市办城中村和棚户区工作处负责对接相关处室以内部联系单的形式进行明确。  

二、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市办规划管理处应在收到办理项目所必需的要件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办理土地确权时,市办土地管理处应在收到办理项目所必需的要件后2个月内办理划拨土地相关手续。对项目之后涉及的其它土地相关手续,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  

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施工许可以及发放房屋预售函办理中,在收到办理项目所必需的要件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结。  

五、各区、开发区城棚改办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办理所管辖城、棚改项目各项手续,及时对接手续办理中出现的问题,帮助协调改造主体完善项目审批所需资料,加快手续办理,同时要杜绝违法售房等行为。  

六、各项目单位应积极办理相关手续,各区、开发区城改办、以及市办各处室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采取并联审批、齐头并进的方式,加快项目手续办理。市办将按照相应处室推进手续办理工作情况作为年底评比的依据,对主任办公会和专题会确定的事项,长时间不能落实,以及有意阻扰手续办理工作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问责。  

七、对全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手续办理工作将实行考评制度,根据各区、开发区城棚改办管理项目手续办理的进展情况,市办将根据办理比例每季度通报一次,对一年内连续两次倒数后三位的,年终考评不得列为优秀等级。  

八、各区、开发区城棚改办、代建单位要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项目手续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将议题上报市办建设房产处,市办将根据上报情况原则上每两周组织召开一次手续办理专题会,和各区共同研究解决手续办理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九、市办将经常性开展下基层工作,通过现场会以及现场办公的方式帮助基层解决手续办理中的突出问题。  

十、对新批准的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市办将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  

西安市城改办  

2013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