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房管办),各有关申请人: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和建设部公告第278号的有关规定,我厅对8-9月份上报的申请延续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的企业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查,同意陕西正衡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阎良区飞翔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渭南市中天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资料不符合要求,不同意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如对所公示的企业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11年9月24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省政府大楼9-13(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联系电话:87294714
二、准予延续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的企业9月25日起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取证书,并交回旧资质证书。
三、我厅未委托任何单位进行企业资质公告展示,也未推销任何书籍。望各有关单位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房地产评估企业资质延续换证名单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8-9月份房地产评估企业资质延续审查情况
序号 | 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金 (万元) | 资格等级 | 审查意见 |
1 | 陕西正衡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王莉 | 200 | 贰级 | 同意延续 |
2 | 西安市阎良区飞翔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付宝军 | 100 | 叁级 | 同意延续 |
3 | 渭南市中天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周方 | 100 | 贰级 | 资料不符合要求 ,不同意延续 |
来源:陕西省建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