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10月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栏目: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08
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及有关人员: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51号)和《关于印发<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中房学[2008]4号),我中心定于2011年10
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及有关人员: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51号)和《关于印发<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中房学[2008]4号),我中心定于2011年10月13日至16日对全省房地产估价师进行省级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注册期内的房地产估价师;上期未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房地产估价师;取得执业资格超过3年未办理初始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请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相关人员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届时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国际评估准则、城市房屋拆迁估价问题探讨、对商业房地产贷款特殊处理的准则、房地产估价方法问题探讨、新的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解读、房地产估价实务等。
三、培训地点
西京宾馆(陕西省军区第一招待所) 地址:西安市小寨西路4号
联系电话:029-84727000
四、培训费用
每人600元(含资料费)。
五、学时计算
共计60学时。(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六、报名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于2011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到西京宾馆会务组办理报名手续。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18991878815    
七、注意事项
1、参加培训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
2、培训期间,不得无故请假、迟到、早退。特殊情况请与会务组联系。
3、培训合格人员颁发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证书,并在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公布名单(网址:www.sjzz.org.cn/)。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来源于:陕西省建设厅职业资格注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