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按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陕建发[2015]230号)的要求,为深入了解有关情况,请各机构按照以下要求,上报相关资料。
一、上报资料的内容
(一)从业人员情况,包括:房地产估价师人数、注册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社保缴存情况、人事档案托管情况等情况。
(二)制度规范执行情况,包括: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及签署估价报告情况、内部管理及估价报告质量控制情况、执行房地产估价技术标准和规范情况。
(三)估价机构执业情况,包括:收费情况;2015年业绩情况(2014年11月-2015年10月)。
(四)分支机构管理情况,包括一级分支机构设立情况;一级机构对分支机构管理和估价报告质量控制情况;分支机构业务承揽和收费情况;分支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及签署估价报告情况等。
二、上报要求
各估价机构应对照上报内容,形成书面报告,如实填报《房地产估价机构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房地产估价师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房地产估价机构业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并将报告、相关表格(含电子版)及估价机构资质证书、估价师注册证复印件装订成册于11月5日前报我局产权市场处。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嫄
联系电话:029-87624254
特此通知。
附件:1、房地产估价机构基本情况一览表
2、房地产估价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3、房地产估价机构业务情况汇总表 >>点击下载附件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