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房地产估价年会的通知
栏目: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2
中房学〔2016〕10号各地方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房地产估价机构负责人、房地产估价师及有关专家学者:为引导广大房地产估价机构及房地产估价师正确理解和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深入分析该法对房地产估价的影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我会定于10月27日至28日在北

中房学〔201610


各地方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房地产估价机构负责人、房地产估价师及有关专家学者:

为引导广大房地产估价机构及房地产估价师正确理解和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深入分析该法对房地产估价的影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我会定于1027日至28日在北京举办2016年房地产估价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1027日至28日,会期一天半。

报到时间:10269:00~22:00277:30~8:20;报到台设在新疆大厦一层大厅。

会议地点:北京新疆大厦(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7号,即新疆驻北京办事处院内,电话:010-68335599)。

二、会议主题及内容

年会以“新估价服务大市场——迎接资产评估法施行后时代”为主题,以主题演讲的形式展开学术交流,研讨的主要内容包括:

1.如何全面理解和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

2.如何发挥房地产估价的专业优势和主导地位

3.资产评估法实施后房地产估价机构发展模式探讨

4.新形势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风险防范和规避

5.境外房地产估价行业发展趋势探讨

6.大型国际房地产咨询顾问机构业务模式分享

三、主要演讲嘉宾

国内知名房地产估价机构负责人、国际知名房地产咨询顾问机构代表、港台地区房地产估价行业代表、有关专家学者。

四、相关费用

(一)会议费

我会个人会员可报名参会,会议费为1200元人民币/人,主要包含以下项目:①会议注册费;②会议资料费;③1027日午餐、晚餐,1028日午餐;④纪念照片。

(二)住宿费

住宿费由参会人员自理。参会人员如需协助安排住宿,请在网上报名时注明住房要求。已确认住宿要求的参会人员报到时,请直接到新疆大厦前台办理住宿手续,支付住宿费。

住宿费标准:标准间(单、双人)600元人民币/间•天(含早餐)。

五、报名

请参会人员于1017日(星期一)前登录我会会议报名系统(网址:http://jxjy.cdeledu.com/cdel_jxjy/conregsys.shtml)报名。场地有限,报满为止。联系人:房慧玲(报名事宜),电话:010-88083151-100,王佳(征文事宜),电话:010-88565520

六、会议费支付

请参会人员报名后于1020日(星期四)前通过银行或邮局将会议费汇到我会,并在汇款单附言栏中注明参会人员姓名以及“2016年估价年会”字样。

1)银行汇款

户名: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1100 5411 9433 01

2)邮局汇款

收款单位: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7号楼11

  编:100048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不安排接站,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会议地点(新疆大厦位置图见附件)。

(二)本次会议作为一次继续教育活动,参会的房地产估价师可获得30个全国必修继续教育学时。

(三)会议发票说明。现场报到后,我会将为参会人员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参会人员可于现场报到时通过预留的手机号码在“发票通”网站注册或关注“发票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领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及使用规定与增值税纸质发票相同,可下载打印使用。

附件:新疆大厦位置图(附件下载)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2016921

来源: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