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证书挂靠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
栏目: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6
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市房地产评估协会,各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规范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康发展,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

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市房地产评估协会,各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规范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康发展,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证书挂靠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定于20177月至9月开展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证书挂靠集中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净化执业环境,加强房地产估价师及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康发展。

    二、治理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房地产估价资质的机构和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手续的机构。

    三、治理内容
    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证书挂靠行为。
  
    
四、治理步骤    
    
(一)机构自查和整改
    
各估价机构、经纪机构应分别对照《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等要求,于725日前对本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注册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重点对近三年有无频繁(2次以上,含2次)办理变更注册(登记)的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以及将本人同时持有的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在不同机构名下的人员进行核查。
    
对存在挂靠行为的,各机构应立即进行整改,并提出注销申请;对不存在挂靠行为的,报送以下资料:
    1
、房地产估价师或经纪专业人员注册(登记)证复印件;
    2
、房地产估价师或经纪专业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3
、房地产估价师或经纪专业人员银行工资流水;
    4
、房地产估价师或经纪专业人员养老保险缴存台账;
    5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或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复印件。

    (二)集中核查和处理
    
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群众投诉等方式对机构自查情况进行核查,重点对群众举报线索、近三年频繁办理变更注册(登记)的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以及将本人同时持有的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在不同机构名下的人员进行核查。
    
对存在证书挂靠行为的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为房地产估价师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罚;需要注销估价师证书的,人员名单报送省住建厅,住建部将办理注销手续。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存在证书挂靠行为的,人员名单报送省住建厅,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将依据《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进行处理。

    (三)不定期抽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省住建厅工作要求,不定期核查有关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情况。

    五、其他
    
(一)市房地产评估协会负责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挂靠集中核查处理工作,市房产交易中心负责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证书挂靠集中核查处理工作,并分别于84日前将核查情况报市局产权市场处。

    (二)各房地产估价机构、经纪机构要高度重视证书挂靠集中治理工作,充分认识证书挂靠的危害性,认真自查和整改,将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连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挂靠情况自查表》(见附件1)或《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证书挂靠情况自查表》(见附件2)及其他相关资料,整理成册于728日前分别报送市房地产评估协会、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三)需要投诉举报房地产估价师或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挂靠行为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网站留言等方式向市房地产评估协会或我局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人:市房地产评估协会李莎,87628764
            
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孟哲明,
87639976
    
  址:西安市西大街贡院门都府大厦8002
  
            
西安市西大街116号房产交易管理中心305

    
  站:
www.xafgj.gov.cn
   
    
附件:1、《
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挂靠情况自查表
          2
、《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证书挂靠情况自查表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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